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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挪用救灾款等50万元赌博获刑10年

  本报陇南讯 (记者张志华)陇南市武都区某村村干部张某,挪用救灾款及其他款项50万元用于赌博和挥霍。日前,武都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

  检察机关指控,从2005年开始,武都区某村村干部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克扣、挪用部分群众的退耕还林款和粮食直补款,“5·12”大地震后,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救灾援助力度,作为村支书的张某不思如何帮群众解困,反为自己大肆敛财。在灾后重建中,张某以办理重建贷款为由,收集到群众的身份证、户口本、私人签章,从银行贷出40余万元,但不向群众发放,加上挪用的其他款项共计50万元,用于赌博和任意挥霍,至案发时仍未归还。根据查明的事实,武都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这是武都区法院近两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领刑最重的一名嫌疑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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